我喜欢800字作文(1):
我最喜欢的经典名著——《假如给我三天光明》实验小学五年十班张雨诺《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这篇文章中作者把自己对人生的感悟和对光明的渴望淋漓尽致地展现在读者面前,使我深受感动,受益匪浅。
文中写道:“要是人能把活着的每一天都看作生命的最后一天该有多好啊,那就更能显示出生命的价值……”时间如江水般奔腾汹涌,源源不断。然而,每个人所能利用、享受的时间却是有限的,所以是宝贵的。严文进的童话《浮云》告诉我们生活要过得有意义;雷锋的名言“我们要把有限的生命投入到无限的为人民服务当中去。”教育我们利用时间多做一些有利于人民、社会的事情;列夫托尔斯泰的著作《复活》时刻提醒我们虚度光阴是多么可怕……
尽管如此,仍有些人不懂得如何使用时间,任时间一分一秒地溜走,打游戏机、玩纸牌、赌博……我真想对这些醉生梦死的迷路者高声呐喊:“觉悟吧,快些领悟时间的珍贵,好好利用时间,不断充实自己的大脑,别再让时间流逝。”文中有一句话,使我心潮澎湃,激动不已,那就是:“事情往往就是这样,一件东西一旦失去,才会留恋它。”细细咀嚼一番,觉得这句话不无道理!当你因贪玩而身体受到伤害时,才会留恋以前的健康;当你因漫无目地的虚度一生,才会留恋时间,才会有一种想让时间倒流的迫切愿望;但你是去光明时,才会爱惜以前的大眼睛……
这又一次像警钟敲响在我们的心田,让我们知道珍惜生命热爱生活是何等重要。篇末,作者海伦•凯勒提出了一个引人深思的问题:“假如你只有三天光明,你将如何使用你的眼睛?”三天!只有三天,我享受光明的时间极限只有三天。这有点残酷,但我会特别珍惜。第一天,我将带着自己的亲人乘着飞机欣赏黄河长江,飞越泰山昆仑,饱览江南水乡,把祖国装入自己心中;第二天,我乘宇宙飞船登上月球,与李白常畅饮花酒,夜晚,我就在一望无垠的太空中散步,与外星人谈天说地;第三天,我将苦读诗书,把中华五千年文化历史浓缩进大脑,使自己眼盲心不盲。在第三天夜晚快到12点钟之际,我将走到窗前,仰望星空。心里没有恐惧,没有自卑,更没有绝望。很坦然,想将离开母亲自己独立生活的小鸟一样。以后,我将努力在人生有限的时间里做值得做的事。确定目标后,我会自豪的对着满天星斗,对着朗朗明月,对着万物生灵高呼:“时间万岁!生命万岁……”
《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让我彻底明白了“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这句话的真正含义。
我喜欢800字作文(2):
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是我喜欢的一句名言。意思是说:时间就像用钱一样快,当时间去了就再也无法找回来,所以我们更应该要好好珍惜时间,这句名言伴我走过成长道路上的许多坎坷。
星期六的一个上午我在家陪妹妹嬉戏了一上午,因为妈妈去办事,不知不觉“现在十二点整”手机报时了。我心中想起我的作业还没写呢,如果今天不写的话明天就要加夜班了。想到这里,“砰”的一声吓了我一大跳,原来是妈妈回来了,我以为是小偷呢!十二点半妈妈做好了香喷喷的饭菜端上桌了,吃完饭后,不过一会,我听见有人在叫我出去玩,我在窗户望着她,她似乎很高兴,我犹豫了一会儿,想起了自己的作业还没有写完,可是我又想出去玩,两边为难的时候,我想起了“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这句名言。“嗯”我开始自言自语了“我应该要好好珍惜时间,把每一分一秒都用在有用的地方。”我笑着对她说:“不好意思,我的作业还没有写完,我得写作业呀!”“哦!”她苦笑道。说完我便跑向自己的房间里写起来了。我的心里很高兴,因为我真正按照这几句话的要求做了。
还有一次,也是一个星期六,下午我们去步步高超市爽快的玩了一下午,我们玩得很开心,到了家里还在谈到今天在超市看到的琳琅满目的商品,有一样是我最让我爱不释手的,你猜是什么?是一个可爱的娃娃,刚开始的时候我惊呆了,怎么会有这么可爱的娃娃呢?简直和真的一样,惟妙惟肖。我走过去摸了摸,站在那里发呆,妈妈看见了我,心急的说:“你还不走啊?我们先走了哦!”妈妈说完便向前走了,我马上跟上了爸妈的步伐。聊到这里,我才知道我的作业还没有做完呢!我明天再做,还是今天就搞定?我觉得我应该珍惜时间,因为我又想起了我喜欢的那句名言。“啊!”我一声喊了出来,大家都被我的叫声惊住了。所有的眼睛都好奇的看着我,“怎么啦?”大家异口同声的说,“这还不简单,就马上去写啊!”我连滚带爬的到房间写了起来。
“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是我最喜欢的名言,因为它伴我走过了成长道路上的许多坎坷。
我喜欢800字作文(3):
“臭美娘来咯!”听到五婆的一声喊叫,我就知道子玲又来了,果然过了不到十秒钟,一个身穿绿裙子,手拿玩具袋的小女孩——子玲,就站在我面前。
我有好几个表妹,其中我喜欢子玲了,她今年3岁,才上幼儿园,却已经懂不少知识了。
我喜欢她,是因为她的好学。有一次我回外婆家玩,傍晚时分,我和妈妈便去彦表姐家洗澡。经过子玲家门前时,突然一个矮小的黑影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来到我面前。定睛一看,哦,原来是子玲呀!我用手指着她,张大嘴刚准备说话,却被她抢先了,她用脆脆的声音问我:“阿仪姐姐,这个词究竟怎么读呀?我妈妈说是‘湿瓜’,奶奶说是‘丝瓜’,老师说是‘西瓜’。”说着,她那又胖又短的小手指指向一本书上的“西瓜”二字。“当然是读‘西瓜’啦!老师的读音很少会有错的嘛,你自己也可以查字典呀!”我回答道。可她似乎还没接触过字典这东西,似懂非懂地点了点头,想了想,又不甘心地问我字典是什么东东。我情不自禁地对她说:“你真是个勤学好问的好孩子,字典呀,是一种可以找到字的正确读音的书,下次我带本给你看看吧!”“太好了!”这时,心满意足的她,才高高兴兴地蹦回屋子里。
我喜欢她,还因为她的可爱。那次,我坐在外婆家门前帮外婆做手工。“臭美娘来咯!”听到五婆的一声喊叫,我就知道子玲又来了,果然过了不到十秒钟,一个身穿绿裙子,手拿玩具袋的小女孩——子玲,就站在我面前。她还摆出一副模特的POSE来问我:“我美吗?”说完,她还睁大了眼睛,眨了眨。我强忍着笑,并装出认真的样子对她说:“美!简直就像仙女下凡一样。”顿时,刀子的脸上乐开了一朵花。“那我跳个新学的舞给你看,啦啦啦......”她一边唱着一首不知名的歌,一边跳开了,一条朝天麻花辫子一翘一翘的,惹得地场的人都忍不住哈哈大笑起来,她却跳得更欢了......
好学得来又不是“书呆子”,可爱得来又不是“小捣蛋”,这样的表妹,我能不喜欢吗?
我喜欢800字作文(4):
《大林和小林》是张天翼写的一个童话故事。每当我想起这本书,脑海中就呈现出了两个命运截然不同的孩子。
这本书讲述了一个老农的妻子,生了两个孩子,他们就是大林和小林。十年后,老农和他的妻子去世了,于是大林和小林离开了家。不幸的是,他们遇见一只巨大无比的怪物,怪物要吃掉他们,他们俩就往相反的方向跑。大林认了世界第一大富翁叭哈为爸爸,过起了养尊处优的生活。
从此以后大林改名叫唧唧,他有200个听差伺候。无论是什么事,唧唧都不用动手了,这也包括吃饭。过了几个月,唧唧就变得很胖。运动会那天,唧唧和乌龟、蜗牛进行五米赛跑。5小时30分钟后,结果出来了:乌龟第一,蜗牛第二,唧唧第三。可想而知,唧唧现在变得多么胖啊!叭哈死后,唧唧遇险了。他乘坐的列车沉入了大海,和听差们分开了。唧唧在海里一点儿也不怕,他认为,有钱就可以买到一切。他被一群蜜蜂送到了富翁岛,那里的金币、珠宝像沙子一样多。
唧唧因为缺乏生存的能力,得不到食物而饿死了。小林最初很不幸,被拍卖到咕噜公司的老板手里,咕噜公司是生产金刚钻的,老板叫四四格。小林在那儿受尽折磨,每天都要挨打,即使是表现得很好的时候,也不例外,而且几乎没有休息的时间。小林找了个机会,打死了四四格,却又冒出第二四四格。小林打死了第二四四格,又冒出第三四四格,他赶紧逃脱了。后来,小林在机车上做工。
因为他之前打死了两个四四格,又因为唧唧在他工作的机车上遇险,于是小林和他的工友们受到富人陷害,被关进大牢。最后,小林和许多受迫害的人联合起来,和富人们斗争,大家终于被释放了。这本书十分有趣,他采用童话的形式告诉我们:我们要用劳动创造财富。反之,如果一个人一直不劳动,就会养成不劳而获的习惯,使人生失去意义。
我们不能当温室里的花,要做能抵挡得住狂风暴雨冲击的一棵棵苍松。所以,若是想使自己的人生变得有意义,就去学习小林吧!千万别像唧唧那样哦!
我喜欢800字作文(5):
每个人在呵护着生活,可是生活只为部分人开花。所以说很多时候,人之所以抛弃生活,其实是生活先抛弃了人。
乌江边,英姿勃发,不是霸王风范;临千军,镇定自若,满怀伤感与凛然。忘记了如何认识的你,只记得楚汉争霸震惊历史;忘记了为何迷上的你,只因为你冒死冲进阿房宫,为了心爱的女子,不顾自身安危;忘记了为何崇拜你,只觉得你慷慨赴死豪气冲天,只身大战汉军,虽身中数箭却屹立不倒。无法用语言来描述我心中的你,传奇的人物,传奇的一生。你淡淡的走了,后人在评论时,只淡淡地说是不爱生活,可是你遭遇了多少谁了解?没有经历过又怎么会懂?你是我的偶像,你的中信中义令我折服,浴血为盟,你将刘邦视为亲兄弟,对其十分信任。尽管刘邦阴险,狡诈,甚至想要夺取你的天下,你还是信任他,与他坦诚相待,于是才有了楚汉争霸,才有了四面楚歌的遗憾与后悔,因为你的信义,我敬重你,也应为你的信义,我对你深感惋惜。记得攻入咸阳后,你变了:看不清“美丑”,辨不了是非,吕后的阴险与狠毒你不知,你只知她是你嫂嫂,她的话顺耳,她了解你的心意,孰不知她在利用你的仁义来实现夺权大计,这就是你的致命之处,是善良情感造成四面楚歌,造成垓下之战一败涂地。虽说刘邦胜了,你败了,可他是靠张良的足智多谋,韩信的用兵如神,他不具备称王的条件,你才是历史上真正的王。你和窦漪的爱情感天动地。窦漪先去,千古叹然。你用诗来发泄心中的愤怒与伤感,慷慨陈辞“力拔山兮气盖世,时不利兮雅不逝,雅不逝兮可奈何,窦兮窦兮奈若何!”一曲终了,潸然泪下, 你们的爱情伟大而震撼天地。没有经历过风雨的人,总是把崎岖的山路一笔带过,可谁知道走路的人磨破了多少双鞋,流了多少血?我终于醒悟?整了整身上的行囊,真沉。既然决定了方向,那怎能再次停留?既然决定了方向,那怎能落在人后。只能坚定地迈开大步向前走。悠悠历史长河,我们无法评说谁是谁非,谁称得上是英雄,可你的一生充满传奇色彩,你的威名千古流传,在我心中,你就是真正的英雄!
我喜欢800字作文(6):
古人不远 我最喜欢的历史人物项羽是秦末的一位是项燕的孙子,楚国的贵族,因被封于项地,所以以地为氏。他从小胸怀大志。他小时候是楚国贵族,姓项明羽,在八岁时看到秦始皇就有一种取而代之的想法。后来他的祖父被车裂而死五马分尸,家中人去避难身份一落千丈因此他从小就立志推翻暴秦。
年少时项梁曾请人教他书法诗歌,籍学了没多久便厌倦了;后梁又请人教他武艺,没多久又不学了;梁大怒!籍曰:“学文不过能记住姓名,学武不过能以一抵百,籍要学便学万人敌!”于是梁便教授他兵法。但其学了一段时间后又不愿意学了,梁只好顺着他不再管他。力能扛鼎,气压万夫,年青时志向便极为远大。
一次秦始皇出巡在渡浙江(今钱塘江)时,项羽见其车马仪仗威风凛凛,便对项梁说:“彼可取而代也。”秦二世元年,陈胜、吴广在大泽乡振臂一呼,揭竿而起,项羽随叔父项梁在吴中刺杀太守殷通举兵响应,此役项羽独自斩杀殷通的卫兵近百人,第一次展现了他无双的武艺!二十四岁的项羽,就这样带领八千吴中男儿反秦起义军,登上了历史舞台。
前207年12月,项羽做出了他一生中最辉煌的事,项羽率楚军到达巨鹿县南的漳水,立刻派遣英布和蒲将军率2万义军渡过漳水,援救巨鹿,初战告捷。接着,项羽率领全军渡过漳水,命令全军破釜沉舟,只带三日粮,以示不胜则死的决心,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直奔巨鹿,断绝秦军粮道,包围了王离军队。项羽的决心和勇气,对将士起了很大的鼓舞作用。楚军把王离的军队包围起来,个个士气振奋,越战越勇。一个人抵得上十个秦兵,十个就可以抵上一百。
经过九次激烈战斗,活捉了王离,杀死了秦将苏角,其他的秦军将士有被杀的,也有逃走的,围钜鹿的秦军就这样瓦解了。项羽虽然英勇但也敌不过刘邦。项羽敌不过刘邦是因为他太过于自信,小看了刘邦,如果他能正确的看清刘邦就不会失败,最中只有他能统一中国。可是他失败了。最后兵败垓下,自刎乌江。
项羽虽然失败了,但他依然是人们心中的英勇的勇猛的化身,所以我最喜欢的历史人物是项羽江苏省太仓市市一中初二{2}班周金星
我喜欢800字作文(7):
我最喜欢的经典作品是《三国演义》,其中关羽、张飞等人我很喜欢,但是,有时候三国演义中有些故事情节描写得很奇怪,让我有了想看看真实的三国史书的想法来弄明白。
关羽在三国演义里走麦城,最后被孙权砍了脑袋,可以说是个失败的武将。可是后世人们却把他尊为武圣,就是因为他为人忠义无双,欺强而不凌弱,就因为这点,曹操才在华容道逃生。他一生温酒斩华雄、战吕布、过五关斩六将、诛颜良斩文丑、水淹七军,威震华夏。张飞从黄巾起义开始就一直跟随刘备,当阳桥前喝退曹操大军、义释严颜、大战马超,可见他很厉害,可是他为人性急、好喝酒、打骂军士,就因为这个原因,他才被范疆、张达杀害。赵云怀抱阿斗于长坂坡,视83万曹军如草芥,杀了个七进七出,汉水之战中他又以少胜多,曹军都不敢向前,刘备很赏识他的武艺和胆量,称他一身都是胆。
曹操很奸诈,一生经历大小数十次战役,统一了北方,他挟天子以令诸侯,为大魏王朝打下了雄厚的基础,可是因为他的多疑而把华佗杀死,头风发作无人可医而死。小说《三国演义》是一部经典的文学艺术作品,它在很多地方运用虚构、对比的手法来对人物进行描写。为了说明曹操厉害,就把他的对手袁绍描写成一个草包型的人物,为了烘托诸葛亮这个人物的重要性,作者罗贯中先花了大量笔墨来铺垫,从刘备马跳檀溪巧遇水镜先生引出了“卧龙”、到刘备三顾茅庐关张不满;后再帮初出茅庐的诸葛亮虚构火烧博望坡、火烧新野、草船借箭。
使诸葛亮这个人物足智多谋的形象活灵活现地跃然于纸上。小说《三国演义》是“七分真实,三分虚构”所以不能被它迷惑。华容道关羽放了曹操,不是书上诸葛亮所说的“我夜观天象,曹操命不该绝”而是因为:正是北方曹操的强大,才有了孙刘联盟的基础,如果曹操在华容道死了,北方一定大乱,孙刘就没有了联盟的基础,孙权就变成最强大的诸侯,孙刘军队相离太近了,他第一个就要灭掉刘备,所以曹操才不能被刘备的军队杀掉。当然真实的三国中刘备没那么仁,曹操也没那么奸,鲁肃也不是“呆子”。这就是我喜欢的经典作品——《三国演义》。
我喜欢800字作文(8):
古人不远:我最喜欢的历史人物古人不远:我最喜欢的历史人物黄河的汹涌澎湃,他仅用一句“黄河之水天上来﹐奔流到海不复回”就描绘了出来;蜀道的险峻,他仅用一句“危乎高哉,蜀道之难,难于上青天”就展现了出来;庐山瀑布的飞溅之奇,他仅用一句“飞流直下三千尺,疑是银河落九天”就刻画了出来……说到这里,想必大家都已经知道我说的是谁了吧!没错,他就是我国唐朝诗人—李白。
让我先来介绍一下李白吧!李白,字太白,号青莲居士,出生于碎叶。他是我国最伟大的浪漫主义诗人,他的诗内容丰富,感情激越,场面壮阔,气势峥嵘,蕴含着勇往直前的力量和积极进取的创造精神,既豪迈飘逸又清新瑰丽。他的诗往往都是随意创作的,无拘无束,落笔生花,出神入化。所以李白又被称为“诗仙”。李白的诗很随意,他不会去刻意的去反复修改他的诗,只要自己喜欢就行。他也不像杜甫、白居易……他们的诗讲究创作规范、艺术技巧高超。
虽然这样的诗,作风严谨,但那都是经过修改的,读起来常常免不了掺杂着一些艺术成分,便少了一份随意自然。而李白的诗虽不曾刻意修改,却是朗朗上口,读完给人一种随意但不失风格的感觉。我特别喜欢李白的《将进酒》中的“君不见黄河之水天上来,奔流到海不复回。君不见高堂明镜悲白发,朝如青丝暮成雪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
这首诗表达了诗人对怀才不遇的感叹,但又抱着乐观、通达的情怀,也流露了人生几何当及时行乐的消极情绪。李白的仕途是坎坷的,他却没因此而自暴自弃。失败了又怎样?爬起来一样精彩!李白用他的诗给力我们最好的诠释。李白虽然已经去世了,但他的诗永远留在我们心中。
无论是现在还是未知的将来,他的诗都永存于世,他的精神都值得让我们学习。“秋来相顾尚飘蓬,未就丹砂愧葛洪。痛饮狂歌空度日,飞扬跋扈为谁雄。”便是对他最好的赞颂。
我喜欢800字作文(9):
每天晚上睡觉时,妈妈总会在我脱掉衣服的第一时间,给我搓搓后背,挠挠痒,好让我舒舒服服的睡觉。今天也不例外。
“哎呀妈妈呀,您慢点慢点哟,好疼啊。”尽管妈妈的手在轻轻地给我搓后背,可我还是感觉有针扎一样的疼。
“怎么了?”妈妈不解的问我。
“您的手弄疼我了”。
“是吗?”妈妈从被窝里拿出手来看。
“哎呀,就是,我的手上有块老茧的皮破了,怪不得呢”。说着,妈妈起身去拿指甲剪了。我的心突然感到一阵难过,鼻子一酸,眼泪一下子就上来了。
是啊,妈妈的手曾经是那么的细嫩光滑,那纤纤的玉指漂亮而灵巧。可自从生了我们两个双胞胎,妈妈的手就一天比一天的粗糙了,手上的青筋和血管也显露出来了,松松的皮肤上,满是褶皱,既像哈密瓜的瓜皮,又像晒干了的红枣,那纵横交错的褶皱,让人看着心疼。
妈妈的手,记录了我们成长的历史,承载了岁月的艰辛,也透视出妈妈深深浅浅、坎坎坷坷的人生……
妈妈的手是勤劳的,洗衣,做饭,搞家务,样样离不开妈妈的手。家中凡是妈妈手到过的地方,都会变得干净而整洁,让人看着舒心。
妈妈的手是灵巧的,一日三餐变着花样,样样色香味俱全,让人看着馋心,吃着贪心,凡是在我家吃过饭的人,无论大人小孩,都会赞不绝口,吃了上顿想下顿。
妈妈的手,虽然粗糙,却包含了对我无尽的爱。
在我做错事或学习不用功的时候,妈妈的手曾狠狠地、毫不留情地打过我的屁股,那种火辣辣的疼啊,直渗透到我的心里,让我断绝重犯错误、应付差事的念头。
在我走路摔伤流血的时候,妈妈的手,会在第一时间伸出,扶起我,为我轻抚肉体的伤痛,擦去我流下的泪水,给予我心灵的温暖,让伤痛在瞬间烟消云散。
在我学习或生活中遇到困难想退缩,想放弃的时候,妈妈的手,就会轻轻拍拍我的肩膀,鼓励我不要畏惧,勇往直前,给我向前的力量,
啊,妈妈的手,从小到大,牵着我上街、上学、回家,让我安全的穿过了无数个十字路口,平安的走过了很长很长的繁华街道。
妈妈的手,是风雨中的大伞,烈日中的浓荫,在我遇到挫折的时候,抚慰我,在我感到寒冷的时候,温暖我,在我犯错的时候,教诲我……握住妈妈的手,温馨而温暖,安全而踏实。
妈妈的手,是一双让我喜欢的手,更是一双让我感动的手。
我是妈妈牵在手中的风筝
怎么飞
也飞不出
妈妈挚爱的目光……
我喜欢800字作文(10):
我喜欢的经典作品有许多,例如有《西游记》、《水浒传》、《一千零一夜》、《安徒生童话》……而我最喜欢的就是《三国演义》。
《三国演义》是我国四大名著之一,作者是罗贯中。书中描写了三国时期的各个故事,塑造了许多有血有肉的英雄人物;曹操的小心谨慎,刘备的重情重义,诸葛亮的神机妙算,周瑜的妒忌之心,鲁肃的老诚厚道,孙权的深谋远虑。每个人物都个性鲜明,每个故事都精彩纷呈。其中桃园三结义、草船借箭、七擒孟获等都让我回味无穷。但最精彩的,要属赤壁之战了。周喻和诸葛亮,先是运用借刀杀人计让曹操杀了水军大将蔡瑁和张允,又用连环计,让曹操把战船全部用铁索连起来,最后又与黄盖实施苦肉计,骗取曹操的信任,有句俗语说:“周瑜打黄盖,一个愿打一个愿挨。”说的就是这个计策。只见周喻兵分六路,抢夺了战略要地,又叫黄盖立即向江北进发。黄盖带着二十条大火船,船头上都钉上了大铁钉,不怕和曹军的船只相撞,船内装满了干柴和芦苇,上面浇了鱼油,又加了硫黄等引火物,船头上插着青龙旗,这是黄盖投降曹操的暗号。
每条大船的后面都有一条小船,弓箭手就躲在小船里。半夜,黄盖一声令下,二十条大船乘着东南风,直向江北驶去。再说曹操自从黄盖密约投降之后,天天等待着黄盖的消息,那天晚上,忽然起了东南风,这时,有士兵进来报告:“江面来了一只小船,黄盖有密信送”。曹操马上叫士兵将来人唤入。那人献上密信。曹操拆开一看,原来黄盖约在今天晚上杀了吴国大将,带了装着粮草的船来投降,船上插着青龙牙旗做纪号。曹操非常高兴,便和众将官来到水寨大船上,向江南岸望着,等待黄盖船只的到来。不久,远远望见有一簇帆船,趁着风势迎面驶来。船上都地着青龙牙旗,每面旗上面都写着“先锋黄盖”四个大字,曹操看了高兴的呵呵大笑。
不料,黄盖一声令下,船上火光四射,一下子就着起了大火,向曹操的船上驶去。因为曹操的船都是连在一起的,根本无法散开,前面的船着了火,后面的船也跟着着火。曹兵淹死的淹死,烧死的烧死。周喻、诸葛亮运用计谋,以劣势的兵力击败了曹军,取得了空前的大捷。读了火烧赤壁这个故事,我明白了打仗靠的是计谋,是智慧,而不是强大。只会用蛮力解决问题的人是永远都不会成功的。
《三国演义》即可以让我们了解历史,又可以陶冶我们的情操,我非常喜欢《三国演义》这本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