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作文1:
我是一个非常喜爱读书的人,大家都叫我“小书虫”。在读书的时候总像是在交朋友,在书里,我伴随书中的主人公高兴而高兴,为主人公痛苦而忧愁,读书让我感到快乐异常。我喜欢读的书有《中华上下五千年》、《安徒生童话》、《格林童话》、《儿童故事画报》等,我就不一一介绍了。尤其在看《中华上下五千年》的时候,仿佛就回到古时候一样。
《中华上下五千年》是一本浓缩着中国几千年历史精华的一本书,在书中我认识了抗金英雄岳飞、宋代著名英雄杨家将,统一中国的皇太极,虎门硝烟的林则徐。书中让我感到最伤心的文章是《不屈的珍妃》。珍妃是光绪的妃子,支持光绪的治国方法,却遭到皇后的嫉妒,慈喜的侄女就是这位皇后,皇后不喜欢珍妃,自然慈喜也不喜欢她,所以就把珍妃打入冷宫,1900年八国联军侵入北京,珍妃从冷宫内出来了,慈喜对珍妃说:“快换衣服,跟我出宫吧”。珍妃不愿意走,慈喜就找来几个太监,将珍妃投入水井里,珍妃死的时候才25岁,后来人们就把那口井叫珍妃井。
读书让我增长许多知识,也让我从中体会到许多乐趣。
读书作文2:
我爱书,所以也爱读书。别的人读书是为了查资料、消磨时间……而我只是把读书但做学习中的一种乐趣。我读书常常入迷,为此,妈妈生了不少气呢!
我虽然喜欢读书,但家中的书并不多。爸爸妈妈很少给我买书。我就经常去图书馆借书。每次都要借来四五本,如饥似渴的把他们读完。图书馆了的书差不多都被我看了个遍。
读书可以让我在知识的海洋里遨游。读不同的书给人的启发和感受都不一样。读历史书可以让人回到遥远的古代,了解古代的知识;读小说可以让人沉醉于小说的曲折动人的故事情节;读科幻书能让人置身于神奇的幻想世界;读科普书能让人从文章和图片中解决复杂的科学知识……
有一次,我看科幻书入迷了。妈妈叫我买一袋酱油。我只答应了一声:“知道了!”可是我的屁股却一动不动。妈妈叫道:“再不去,小心你的屁股!”可是我一点也不怕,读到有趣的地方还哈哈大笑。妈妈气呼呼的走进来,我只好依依不舍的放下手中的书,三步五回头的离开家。到了商店,我忘了买什么,直想起来“一袋”这个词。我就买了一袋盐,飞快地跑回家,以为可以读书了。没想到妈妈哭笑不得地说:“我要的是酱油,不是盐!”我只好又跑回商店,买了一袋酱油。回到家里又津津有味的读起来,好像什么事情都没有发生过一样。
想到这里,我又想起一个笑话来。有一个人去图书馆还书。管理员说:“这本书怎么破破烂烂的!”还书的人说:“杜甫说过‘读书破万卷’。”管理员又问:“书怎么少了两页?”还书的人说:“高尔基说过‘看一本书就像一个人扑在面包上’,那两页被我吃掉了!”——大家可不能像他一样呀!
有喜有忧,有笑有泪,有甜有苦,有酸有辣,既须认真,又长知识,这就是读书的乐趣。
读书作文3:
我叫贺缨茈,再过两个月我就8岁了,我是南阳市第五小学三年级一班的一位小学生。
我的眼睛大大的,妈妈说像两颗闪闪发光的黑宝石。头发黑鸦鸦的,经常扎一个马尾辫。红嘟嘟的嘴巴像一颗樱桃。身体有点瘦,个子却很高。有的同学说我的昵称叫“荷花”。
我是一位活泼、开朗的女孩子。我的爱好有许多,弹琴、唱歌、画画、游泳……而我酷爱阅读、写作。
我2008年在校讯通建立了一个属于自己的博客,我天天读书、写作,都要发到自己的博客上。我认识了许多博友,有小小黄莺、牡丹—宁宁、快乐豆豆、菲儿宝贝、柳月姐姐、李龙莹老师……,我还在校讯通中得了第46期的学生博腕儿、第3届“书香班级”中的“阅读天使”,4、5、6届的“书香家庭”,并且还到郑州参加了颁奖典礼,得到了许多奖状和奖品,这些奖品全都是有趣、好看的书。
大家可能会想,我为什么喜欢阅读呢?因为书里有许许多多感人、有趣的故事,有搞笑让人喜欢的《汪汪先生》、有善良又充满爱心的《青铜葵花》、有神奇可爱的《绿拇指男孩》、有顽皮的《淘气包马小跳》、还有爱说爱笑充满想像力的《绿山墙的安妮》……,他们陪我度过了许许多多美好的日子。
高尔基说过:“我扑向书籍,就像饥饿的人扑向面包一样。”一起来吧!书里有精彩的世界,书会陪伴我们一起去找寻无穷无尽的快乐。
读书作文4:
有人喜欢风景如画的白云湖,有人喜欢气势宏伟的千佛山,还有人喜欢观看日落的夕阳,而我却喜欢读书,爸爸和妈妈从小就引导我沉浸在图书馆里,还有上学的时候,爸爸妈妈就教我认字给我讲故事。我今年11岁,个子不高,学习也不怎么样,但我就是喜欢读书。书是我的朋友,看书这个习惯我总是改不了,有时候读书都能入了迷。我在家没事的时候,就找一些图画、课外书一类的书看。
有时我上厕所都要看书,经常在厕所里待好几分钟,家里的书几乎都看过了。在温暖的春天,阳光格外明媚,天气非常好,但是我却生病了,今天正好是党家集,我心想:我就趁这个时间,让妈妈给我买本书,妈妈答应了,就给我买了本《动物大战故事》,我高兴极了。躺在床上看了起来,现在里面的故事我全都知道了。别看我喜欢读书,但我不爱保存书,这本书不到一年就皱巴巴了。在炎热的夏日,一天,我正在写作业,忽然一股凉风从后面吹来,妈妈手拿子还拿了一本书说是送给我的,我拿着这本书爱不释手,妈妈让我写完作业才能看,我只好先写作业了。写完后我就拿着书坐在沙发上看起来。
在果实累累的秋天,一家人都干活去了,只有我一人在家,于是我就看起昨天还没有看完的书,爸爸回来了,说明天是我的生日,让姑姑送给我什么礼物,我想都没想,就说:“给我本作文书吧。”没想到姑姑真的送给我一本作文书,我觉得这个生日过的特别有意义。在寒冷的冬天,我依旧拿着书坐在沙发上,看着看着——我就是这样一个爱读书的孩子。
读书作文5:
我最喜欢在那美妙的书的海洋里寻找快乐,因为书给了我知识,给了我快乐,我没有理由不迷上它。
阅读对我来讲,就是一顿可口的美餐。这不?又到了吃饭的时间了不妨来看看我的菜单吧。
首先,肯定是开胃菜吧。哇!好香!好开胃呀!开胃菜是什么?哦,是那绕人脑筋的脑筋急转弯呀!呵呵,酸酸甜甜好味道。吃完了开胃菜,接下来吃什么?你一定猜得到,是那厚厚实实的作文选。它可好吃了,粘粘的,软软的。上了主食,当然少不了好吃的菜啦,先上到辣的,悬疑重重,步步紧逼,真是辣爽了!那一个个心狠手辣的凶手,不用说,这道菜当然是侦探书。上完辣的就来个清淡的。一个个家庭琐事,一点点小道理,疏通肠胃好舒服,它就是故事会。
吃了这么多,开始饱了。摸摸肚子,直打嗝。可看看菜单,啊?还有?
幸好,剩下的只是甜品了。哦?什么味道?好像是?不错,正是我最爱吃的棉花糖,绵绵的,软软的,入口即化。吃得我全身都甜滋滋的,哦,原来是校园小说。“吃完这个应该没了吧!”我小声嘀咕着。没想到,还有。这一次,是冰凉诱人的哈根达斯。哇!冰冰的,那种凉穿过皮肤,渗透到了我的身体里,配上甜甜的果香,真是美味透顶!这,当然是惊魂小说。
看完我的菜单,你的口水肯定会不住的往下流,那我怎么会不迷上它呢?
吃完哈根达斯,总算不再上菜了,不然,我的肚子可就要撑破了!
我喜欢每天的那一顿美餐它不仅有粘粘的白米饭,爽爽的超辣菜,清淡的炒青菜…更重要的是,书给了我快乐,给了我知识,给了我…我喜欢读书,因为那是一种乐趣,我迷上了读书,是因为那是一种快乐,因为我已经离不开书。
读书作文6:
古人曰:“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自有黄金屋。”自古以来书就被广大文人墨客认定良师益友。书,能陶冶情操书,能放松心情……总之,一本好书能带给我们好处太多太多了。从我“呀呀学语”开始,到背李太白的“床前明月光”再到孔子的“知之为知之”最后到杜工部的“会当凌绝顶,一览众山小。”我们中没有离开我的朋友——书。那我就说一说我的“读书之乐”。
小时候读《红楼梦》总是绝的乱七八糟什么都没有,一会又这个姨妈来了一会有那个丫鬟跳井自杀了。总是觉得还没有小人书好看,同时我也十分不解,为什么这本《红楼梦》是四大名著之一。还被那些大人们称为“封建末世的百科全书”。在那些大人的逼迫下一遍一遍地翻着、看着。可总是越看越糊凃:林黛玉为什么没有嫁给贾宝玉?反而是一个叫薛宝钗的胖女人嫁给了贾宝玉?这本书到底想写什么?为什么宝玉最后还出家了?为什么林黛玉总是哭个没完?为什么宝玉总是那么娘娘腔娘娘气?贾宝玉到底有多少七大姑八大姨……?
这一个又一个大大小小的问号让我觉得这本书的纯粹就是胡编乱造的。可能曹雪芹还写过什么别的名著,大人们听说他很有名就一个劲的吹这着本《红楼梦》吧!小学六年级时,课后老师做了一个贾家家谱,再拿起《红楼梦》时,忽任然明白了许多:薛宝钗的圆滑故事,林黛玉得多愁善感,王熙凤的狠毒泼辣,情雯的心灵手巧……无一不让我们之感叹!曹雪芹细致的为我们描写了一个家族的兴亡盛衰。让我们感到了封建末世“官官相护”“贪赃枉法”的腐败社会。也许,五年、十年、二十年、三十年甚至五六十年之后,我们再读《红楼梦》时又会有另一番体会。
读书作文7:
今天,我读了《勤劳好学的王冕》,很受感动。
这篇文章主要写了元代的画家和诗人王冕七八岁的时候,父亲叫他去放牛。路过学堂,朗朗的读书声一下子把他吸引住了,他躲在窗外听学生们读书,天黑了才想起回家,牛不知去哪了。父亲拿起棍子打了他一顿。可过了几天,王冕又偷偷地溜进学堂,把放牛的事儿给忘了。这以后,王冕就来到一个庙里安下身,每天夜里坐在佛像的膝盖上读书直到天亮。几年之后,王冕终于成为一个博学多才的人。
读了全文,我懂得了勤奋出天才。 “勤奋出成果。”这使我想起了鲁讯卖奖章的故事。鲁讯在南京江南学堂读书时,因考试成绩很好,学校奖给他一枚金制奖章。他没有戴此奖章,作为炫耀自已的凭证,而是拿到鼓楼大街卖了, 买回几本心爱的书和一串辣椒。每当读书读到夜深人静、天寒地冻时,就摘下一只辣椒,分成几片放在嘴里咀嚼,困意消除继续读书。 回想自已平时的学习,真是太不应该了,上课不专心听,更不愿意动脑筋。作业不认真做,有时还少做。课余时间不是看电视,就是打游戏,从不自觉看书。
所以学习成绩上不去,以后,我一定要向王晚学习,刻苦好学。
读书作文8:
最近一直在读着名家们的短篇小说,步入初中,那些长篇的读着需要冗长的时间,而且对于我这样不知结局不善罢甘休的性格,总会耽误学习,而又惹得父亲不乐意。所以,我只学乖了些,在每个夜晚,或是得空的时候,读个一两篇的文章。
莫泊桑、欧亨利、巴尔扎克以及马克吐温,这几个人的都勉强胡乱地读过了,总地来说,我更加喜爱欧亨利的短篇小说,那些结局,往往出人意料,带着极其诙谐的讽刺。就只拿《迷人的侧影》这一篇来说,讲述一个向来爱财如命的吝啬的老妇人却意外给予一个女孩子许多的钱财,最终作者揭晓了谜底——这个女孩子的侧脸像极了银币上的头像。看到这儿,我禁不住笑起来了,多么滑稽的缘由,又是多么辛辣的讽刺,只消这样一个令人拍案称绝的细节,便将老妇人对金钱的热忱表现得淋漓尽致。也许,这样巧合的事情并不是真实存在的,但是这种对金钱的追逐却是在现实社会无时无刻不在发生的。
而喜欢欧亨利的另一个原因,便是他一些讴歌真善美,讴歌社会最底层人民的爱的文章——奇特的构思依然不减,只是在字里行间增添了浓浓的温暖。最为脍炙人口的自然是《麦琪的礼物》和《最后一叶》。读到《最后一叶》中的老画家因在风雪交加的夜晚画叶而患病死去,我的眼角有着潮潮的泪。生命的绿,给予了年轻画家再生的勇气,却也使这个善良的老人离开。然而,这种极大的爱,对他人极大的关怀,却是这个故事里闪烁的亮点。当所有的大人物勾心斗角,阿谀奉承,上演着一出出滑稽的戏时,这些来自最底层的人们,却一而再再而三地给予我们心灵上的洗涤与温情。